评京剧《赤与敖》| 手提三尺剑,敢为天下鸣
小剧场京剧《赤与敖》题材源出自《搜神记》中的《三王墓》,而最为人们所熟悉的,当是鲁迅故事新编系列之一的小说《铸剑》,讲的是楚王请铸剑师干将打造了两把名剑,为免后者为他人所用,便杀了干将,干将献剑前就预料到不测,将其中一剑留给怀孕的妻子莫邪,若干年后,干将莫邪之子赤持剑寻仇,初未成功,后在义士敖的帮助下,献首刺楚,终而鼎沸三头、真假莫辨,人们只好把赤、敖和楚王的头葬于一处,是为“三王墓”。这部由上海京剧院推出的作品——编剧莫霞,导演李欣霖、赵端,主演吴响军、郝杰、孙亚军等,故事其实并不复杂。它继承了原故事的气质,想象奇诡,情绪慷慨,但又充满了人性中最原初的质朴,仿佛世俗不再起作用而人物行动仅存于最强烈集中、最坚定执着的一念。
我很少看到京剧舞台上有如此血性不羁的作品。比较常见的,大多是家国忠义,是哀怨愁肠,或者是特定环境中的恩报仇怨、诙谐戏谑。这本身并没有什么问题,事实不过反映了戏曲舞台长期以来受传统伦理观念熏染的民间价值判断与审美追求,难免会遵从千百年来的相应规范以及民间俗信的种种要求,但又不得不承认,当那稀缺的踽踽行来,你一眼就能看出来。小剧场京剧《赤与敖》让我蓦然照面而有一种茫茫荒野走来一个人的感觉,就像它看似不那么戏曲化的开场——黑暗中,王梦见一把剑向他刺来,于是被惊醒,锣鼓经不明显,也没有定场诗,倒是灯光定格的那一张脸,兀然照亮了所有的惊魂与故事的走向。某种意义上讲,它不是简单地讲一个有关复仇的故事,而是借胎怀剑,讲的是古代中国人对于剑的一种寄托与想象,一种尚未受儒家名教束缚的不羁精神,一种君子不可以不弘毅的慷慨豪迈、血气方刚。或者说,干将铸剑不过是一个起点,赤与敖的刺王才真正完成了极其光彩的闭环——从铸剑之形到为剑铸魂,用两代人的心血实现了名剑横空出世。这才是铸剑最主要、最核心的部分,是以人之精魂胆魄、勇毅仁爱为剑赋魂。如果说故事诞生于中国历史上政治最为黑暗、名教之争血光迸溅的魏晋南北朝时期部分折射了历史的影像,那么鲁迅新编而题名之为“铸剑”,无疑是拭去民间叙述的世俗外衣而还其精神本色之举。当它以京剧的面貌出现于舞台,我们也看到了古代中国人最淳朴本真、最自由不羁的一面。
在古代中国人的心目中,剑和刀是不一样的。它不单是杀伐武器,还象征着身份地位,特别是人的品格修养,诸如仁义礼智信,等等。在这样的文化语境中,我们或许就更加理解,这部戏中的人物其实都带有模糊的象征色彩——赤的善良、仁爱,敖的勇毅、信义,巫阳的智慧,以及莫邪陈情训子、楚王宗庙祭祀所展现出来的礼,虽非完全为铸剑而设,但也投射了一个历史的昭然背影。从楚王惊魂解梦、莫邪陈情训子到赤混入楚宫刺王不遂、赤饮巫阳药酒而后献首托付与敖身魂相携列游周章、庙祭之日三首相搏,全剧五场戏是比较完整流畅的——它原本是为大剧场而作,小剧场版本则进行了一定的压缩并以穿插、闪回等方式进行了剧情的调度,但整体气质应该说是一致的。这种偶然的变化,其实并非没有收获,比如叙事调度打破了起承转合的常见框架,反而有一种呼应气质的不羁之感。
小剧场京剧《赤与敖》所讲述的故事,最直白的讲法无疑是复仇。无论是战国刺客般地勇毅舍身,还是哈姆雷特式的犹豫徘徊,二者似乎很难捏到一块。这部戏很出人意料,一是它用赤的善良、仁爱及其自带的软弱性格解释了刺王不遂的原因,就像后来孔子教诲“君子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赤还很难称得上“弘毅”,颇肖哈姆雷特受任于不可承受之重,这使得他的最后抉择有了丰富的、戏剧性的成长。二是比较准确地把握住了剑与铸剑的精神文化内涵,融入了楚与列国交兵的情节并衍生出王道与霸道、仁爱与暴力的思辨(同时也提供了更丰富的场面),使得刺王有了更宏大的道义象征——持剑之人,当行君子之道,从而让剑的精神有了敛气回神的归附与人性化的演绎。这就使一个简单的复仇故事,实现了剑的人格化与人的象征化的有机统一,戏剧冲突和情节走向既具体生动又富有人文内涵。
当我们拨开形式而反顾其中的情理逻辑,就会发现诸多悖论——倘若说义士敖是乞讨为生、光棍一条而有义无反顾的可能,那么作为遗腹子的赤如何能够慨然献首、托付刺王重任?作为母亲的莫邪又如何能够放手甚至亲自教导、驱促儿子赴楚报仇?这些悖论倘若放到我们常见的京剧伦理坐标中,似乎就是母不慈而子不孝,按理来讲起码要有多个回合——母亲隐匿悲痛、无奈陈述、遣子复仇以及儿子放不下、撇不开的纠结酝酿,才足以显出伦理常情。但是,如果回顾《史记.刺客列传》中的诸多人物,就会对“义无反顾”有更深的理解,而原故事诞生的年代,恰是注重名教也引起名士逆反的非常时期,逆反而取实,在更宏大的精神范畴内舍生取义,就进一步铺垫了它的合理性。具体而言,莫邪、蒲娃(赤的恋人)怎么做至关重要。善良柔弱如赤,一定是撇不开的,越是这样的性格,就越需要强烈的刺激,使得他再也回不去了,他不完成刺王就天地不容。想想樊於期自刎以成全荆轲刺秦,若像莫邪、蒲娃这么美好的人物而行慷慨义举,会不会给赤的行动带来更合理的驱动呢?
这部戏分别以文武老生、文武小生和丑来演绎王、赤与敖,演员的形象和气质基本是对的。由于小剧场的体量所限,旦行的莫邪、蒲娃(赤的恋人)并未充分展开。开始我曾觉得这两个人物容易造成羁绊或偏离主线,但从舞台呈现的角度看,丰富旦行的表演,在这部过于刚烈的作品中,还是有利于增添一些色彩,是有必要的;只不过,可能需要更干净利落,比如让美好之人行亢烈之事,从而把她们纳入到主线叙事中而非作为点缀色彩。回到王、赤与敖,三人皆作俊扮,或因小剧场的距离与灯光的效果,表演上均神色真切,除了丑行演员唱功稍逊,文武兼擅使得整个表演有气度、有张力、有个性,是比较好看的。特别是赤自刎献首之后,神魂与敖相携周游,一路看尽人间贫富贵贱与不平不公,非常精彩地为全剧提神醒意,既奇崛而得体地表现出两人意气相投的兄弟情,更展现出两人手提三尺剑、斩尽天下不平事的慷慨豪迈、自由不羁。这一大段表演,且歌且舞,让看似戛然而止、只剩刺王的情节柳暗花明又一村,自然地、酣畅淋漓地发挥出了戏曲擅长写意的特色功能。
当然,这部戏还有不好处理的难题,比如沸鼎里的三首相搏。目前采用的方式,是穿插进舞蹈以喻沸水,而演员仍以全身现,对于不了解故事的观众来说,容易不明所以。我倒是想起木偶戏表演中的一些办法,采用与背景同色的帷幔遮挡住操控演员的身体而高举木偶进行表演,但若这样就有可能会同时遮挡了演员展现身上的功夫——这对于京剧来说重要性不言而喻。那么,可否使帷幔间歇性地围挡、流动起来,既示观众以三首相搏,又充分展现演员的表演呢?这种类型的搏杀,在京剧舞台上堪称奇景,目前我还很难想象它将会如何,但若得体呈现,一定会留下让人印象深刻、极具光彩的场面。除了饰演王、赤的两位演员,武丑擅行的敖虽然并未过多地展示丑的一面,唱功也能够理解地稍逊,但他自始至终表现出来的那种不羁挥洒的气场格局,我以为在这部戏中是准确的,在这里甚至应该更突出地、更主导地表现。为什么?因为他代表了一种解决,意味着全剧旨意的高扬;他不是取代,而是赤与敖为剑铸魂、合二为一后的锋刃与光芒,是消弭不平等、承载精气神的剑意所在。
尽管小剧场京剧《赤与敖》还有不完善的空间,但它恐怕不仅仅是“提升”空间,我更愿意认为它代表了一种潜质与气质,是能够为京剧舞台别开生面、别裁一格而受到年轻人喜欢的。如果撇开某些众所周知的诉求,而把它作为“吃饭戏”“看家戏”来打造,它还很有弹性,不仅可以小剧场,也能够打造为大型作品。更重要的是,它血性不羁的气质,将有可能一扫某些沉昏与陈旧,给京剧开拓出不单产生共鸣、更为之气血动荡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