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剧具有悠久的历史、独特的魅力和深厚的群众基础,是表现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当下京剧如何存得住、传得下,并保持京剧自身的特质不变形,保持京剧独有的审美规范不走样?针对当前青岛京剧艺术发展现状,青岛市政协委员,国家一级演员、青岛京剧院演出经营部主任刘佳,提出关于京剧传承、保护与发扬以及筹建筹建演艺大厦的提案。
刘佳认为,现在优秀京剧传统剧目流失严重,京剧的程式、行当、技巧与绝活依托于剧目,剧目丢失了,意味着这些绝活以及程式的消失,一些优秀剧目并不是历史自然的选择和淘汰,而是缺乏保护,没有有序的传承。京剧的剧目是在京剧演员的身上的,若演员不在,又缺少保护与传承,剧目也就自然消亡了。为此,刘佳建议,要保护优秀剧目的流传,抢救优秀剧目并不断演出,是保护的最好方式。还要保护京剧的美学特质不改变,所有的变革都应以不改变京剧的本质为前提,以“移步不换形”为前提。最后,还要保护传统剧目传承人的尊荣感和使命感,形成以演出传统剧目、传承传统剧目为荣的行业氛围,形成以看传统剧目为欣赏民族艺术最高境界的观剧氛围。
加大京剧艺术投入力度。用于青岛市重大艺术活动、重点剧目创作生产、后备人才培养、对外宣传展示、特色剧团和特色剧种资助、理论研究和资料整理等工作,同时对青岛地区京剧的发展给予更大力度的扶持。
建立京剧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安排专项经费、职资编制等,积极联系山东艺术学院、中央戏曲学院、中央戏剧学院等高等院校,将青岛市京剧人才输送到相关专业进行学习培训,提高艺术技能,更好地传承发展青岛京剧艺术。
加大京剧艺术传播普及力度。在新闻媒体设立京剧艺术专门频道或青岛京剧艺术专栏,加大对京剧艺术活动、精品剧目、优秀人才等方面的宣传力度,营造弘扬民族文化、保护和发展青岛京剧艺术的良好氛围。
完善京剧艺术传承机制。建立专门的档案,配齐传承人,像其他非遗传承人那样实行专项经费补贴,明确带徒及传承责任,鼓励其带班演出并给予补贴。积极开展京剧“音配像”工作,精心遴选各剧种优秀传统保留剧目,以“音配像”的方式完整保存。同时做好确已消亡和濒危的京剧剧目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此外,刘佳认为现在青岛的文化、演艺产业的发展与城市的定位严重不符,艺术表演场所的建设已明显滞后。青岛演艺集团没有自己的综合性剧院,各院团的演出剧场、排练场所均是七十年代前的建筑,剧院数量少,设施设备陈旧老化,难以满足现代精品剧目的创排和演出。
对此刘佳建议筹建青岛本土演艺文化地标——演艺大厦,通过建设这一青岛市标志性文化设施,可以树立青岛市区域文化中心城市的形象,进一步扩大青岛市在国内外的影响。同时也可以提升市北区的文化软实力,有助于市北区成为青岛市的文化中心区域。